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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合作将与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相结合
日期:2015-11-27 来源:中国气象报

  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发布会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提出,“一带一路”合作会越来越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相结合。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相关团队对“一带一路”沿线,包括中国在内的38个主要国家资源环境绩效进行了评估。“一带一路”地区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单位GDP能耗、原木消耗、物质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以上,单位GDP钢材消耗、水泥消耗、有色金属消耗、水耗、臭氧层消耗物质达到或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

 

  同时,该地区既是人类活动强烈区,又是生态环境脆弱区。该地区国土面积不到世界的40%,人口却占世界的70%以上,人口密度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一半以上。但是该地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其中有不少国家处于干旱、半干旱环境,森林覆盖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有世界39.1%的哺乳类物种、32.2%的鸟类、28.9%的鱼类和27.8%的高等植物受到威胁,人均生态足迹虽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也超出生态承载力的80%以上。

 

  这些数据说明,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现状已成为该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但同时也为其开展绿色发展领域的经济技术国际合作提供了难得契机、巨大潜力和广阔空间。

 

  解振华认为,借此机会,在各领域合作中,尤其是在经济合作中,需要体现绿色低碳的理念和要求。他举例说,我国为应对气候变暖所进行的努力,已经在国际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规模的迅速发展,光伏设备在世界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对欧美等发达国家乃至全球成本降低、技术提高作出了很大贡献。”

 

  解振华同时强调,在合作中,需要考虑适应能力提高的问题,如加强发展中国家预警预报、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要评估、分析怎样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气候对各国的影响。“这也是把‘一带一路’建设与提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相结合的一个重要领域。”

 

  今年7月,国家气候中心发布极端气候灾害监测预测与评估南南合作研究政策建议,提出在国际合作中,要依据全球气候灾害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发展中国家防御气候灾害的需求,将气象灾害监测设备、气候灾害资料处理、预测预警评估系统平台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作为重点合作领域,并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气候灾害特点,进行相应合作。

 

  此前,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就曾对应对气候变化与“一带一路”战略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建议,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在与沿线国家合作中应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做好“走出去”后应对人文、自然科学灾害的应急预案,同时应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建立除政府以外的更多的合作方式。

 

  “一带一路”贯穿欧亚大陆,东边连接亚太经济圈,西边进入欧洲经济圈,开启了全新的国际合作,并将构筑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一体两翼”,在提升向东开放水平的同时加快向西开放步伐,助推内陆沿边地区由对外开放的边缘迈向前沿。“一带一路”沿线新兴经济体众多,也为“南南合作”搭建互利共赢的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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