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吴越报道 日前,中国气象局编制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气象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构建区域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区域核心业务率先突破、创新京津冀气象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到2020年,实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京津冀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
《规划》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气象保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旨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气象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和谐宜居城市、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气象现代化,全面提升气象保障能力和水平。
《规划》指出,遵循“统筹资源、合理布局,科学设计、分步实施,开放合作、共建共享,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京津冀地区将构建区域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区域气象防灾减灾协同能力、提高区域城乡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强化重点领域气象服务保障、提升重点行业气象服务能力;推进区域核心业务率先突破、提升大城市群精细化预报预测能力、增强区域综合立体气象监测能力、提高区域气象信息化水平;创新京津冀气象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区域协同发展管理机制、明确区域气象业务分工、建立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统筹区域合作支撑体系。
《规划》提出2016年至2017年以及2018年至2019年两个时间段的近期重点任务。今明两年,京津冀地区气象部门将统筹协调京津冀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构建京津冀一体化精细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启动京津冀一体化“云+端”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建立一体化交通和旅游气象服务体系;统筹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和资源,优化作业布局;加强台站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规划》,气象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人才素质,扩大开放合作、健全投入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来保障该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