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从住建部了解到,为切实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全国选择30个左右典型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针对城市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创新性探索。
据国家发改委气候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城市均应在开展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出台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这四方面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争到2020年,试点城市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产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建设标准,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级别应为地厅级及以上,试点范围可申报本市所辖的区(县)。申报城市应具备气候特征明显、城市功能明确且有一定区域代表性等特点,并且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已有一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