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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候中心加强汛期业务值班 确保汛期气候服务工作万无一失
日期:2005-06-22
    6月22日,国家气候中心制定了《关于加强汛期业务值班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汛期业务值班,确保汛期气候服务工作万无一失。通知指出,为确保国家气候中心各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汛期气候服务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气候服务信息,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加强汛期业务值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的管理,重点业务岗位要安排相关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准备随时提供各种突发气候事件的决策服务材料。
     二、为保障汛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关气候服务信息的上传下达,重点业务岗位(会商室和各室业务领班等)的电话应保持畅通,不得用于非业务通话。
    三、工作时间会商室值班工作由气候系统诊断预测室和气候影响评估室承担;夜间、公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工作有科技业务处、办公室和相关处室参与值班工作,白天值班时间为8:00至13:00和12:30至17:30两个时段,夜间值班时间为当日17:30至22:00和21:30至次日8:00两个时段。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并与上一组值班人员进行交接,做好值班记录。
     四、进一步完善业务值班制度,按照中心汛期业务值班的相关规定,明确各级岗位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各业务系统故障处理流程,加强管理,严格岗位责任制,提高业务值班人员的责任心。中心有关职能处室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值班人员脱岗问题,要严肃查处。
    五、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提高对汛期气候服务工作的认识,面对防汛抗旱的严峻形势,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做好汛期气候服务工作。进一步转变观念,不墨守陈规,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汛期气候服务工作万无一失。(王丽华,郭战峰,江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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