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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气候系统关键区建设国家气候观象台
日期:2018-11-22 来源:中国气象报

  中国气象报实习记者张宏伟报道 近日,中国气象局印发《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建设要求、功能定位、布局设计、申报遴选、观测任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对观象台建设进行规范。《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各气候系统关键观测区至少完成1个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运行稳定、观测项目齐全、规范标准统一、数据质量达标的国家气候观象台。

  近年来,气候和气候变化问题对人类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国家气候观象台的建设发展,提升多圈层间气候变量监测能力,强化气候监测与分析评价业务,为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天气气候业务发展、气象灾害防御等提供支撑。

  根据《意见》,“十三五”期间,中国气象局将在我国气候系统各圈层相互作用、能量和物质交换比较敏感的16个气候系统关键区,择优选取观测基础较好、符合观象台建设发展要求的气象观测站、科学试验基地或外部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国家气候观象台;每个气候系统关键观测区至少建设一个国家气候观象台;鼓励部门内外业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国家气候观象台。

  据悉,早在2007年,中国气象局选取了内蒙古锡林浩特、安徽寿县、广东电白、云南大理、甘肃张掖5个“气候代表性好、观测资料历史序列完整、观测场地等基础条件成熟”的观象台开展建设试点。十余年的探索和试点为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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