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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旱涝会商49期
日期:2005-07-11 来源:国家气候中心气候影响评估室 作者:赵珊珊 叶殿秀
2005年7月11日下午,预测减灾司刘海波处长参加了国家气候中心气候影响评估室、国家卫星中心遥感室和国家气象中心农气室进行的旱涝会商。有关专家对目前的旱涝情况及未来干旱趋势进行发言和讨论,得出如下结论:
7月4日~11日,东北地区西部、黄淮大部、江南西部、云贵高原大部等地出现明显的降水过程,总降雨量一般有50~100毫米;内蒙古东部、西北地区东南部、江淮、江汉、四川盆地东部、江南东部等地总降水量达100~200毫米,汉水流域、江淮西部、四川盆地东部等地的部分地区降水量达200~300毫米,湖北枣阳(426.7毫米)、老河口(321.8毫米),四川万源(331.7毫米),安徽宿县(388.0毫米)、寿县(302.4毫米)降水量超过300毫米。在此期间,四川阆中(122.4毫米)、达州(159.1)、万源(122.3),湖北老河口(239.6)、枣阳(146.2)、鄂西(114.2)、巴东(124.4)、麻城(102.5),安徽滁县(150.3)、寿县(127.9)、蚌埠(113.5)、宿县(158.9),河南信阳(241.7)、固始(129.2)等地24小时降水量超过100毫米。此次降水缓解了上述部分地区前期存在的旱情。但由于局部地区降水强度大,致使四川、安徽、湖北、河南、贵州、陕西、重庆等省(市)局部地区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及滑坡、泥石流灾害。
7月4日~11日,华北大部、内蒙古中西部、江南以及华南东部等出现大范围35°C以上的高温天气;华北中东部、江南大部以及内蒙古西部的高温天气持续时间为3~5天,部分地区达6天。
7月4日~11日,华北中部和东部及陕北、甘肃东部、宁夏东部等地一般有20~100毫米的降水,缓和了当地的旱情;但华北西北部及内蒙古中西部、宁夏西部、黑龙江东北部降水量不足20毫米,加之同期上述大部地区出现持续高温天气,致使旱情持续或发展。
据中央气象台预测,未来七天,东北东南部、长江中下游沿江以及西南地区大部将出现较明显的降水过程,贵州北部、湖南北部、湖北及西藏南部等地旱情可望得到缓解或缓和,江淮、江汉以及四川西南部、重庆等地可能出现洪涝灾害;但江南东部、华北西部及内蒙古中西部、黑龙江北部等地的降水量可能不足10毫米,且未来几天这些地区仍将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旱情可能持续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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