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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候中心、上海市气象局签署“气候及气候变化业务与研究”合作协议
日期:2005-11-01 来源:科技业务处
 
  为更好地落实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推进气候和气候变化轨道的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及研究型业务的建立,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气候和气候变化业务研究工作日益增长的需求,2005年10月28日,国家气候中心与上海市气象局签署了“气候及气候变化业务与研究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国家气候中心将加强对上海市气象局短期气候预测、气候影响评估、气候变化等业务工作的支持与指导。上海市气象局建立国家气候中心动力气候模式预测产品释用基地,对国家气候中心的业务产品进行应用试验和效果检验。双方还将共同开展华东区域短期气候预测、东亚副热带季风、长江三角洲地区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提升上海区域气候服务的科技内涵与综合能力。同时,围绕“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及气候和气候变化业务服务领域中的科研、业务技术问题,联合举办高层次的培训班和研讨会。双方还将建立经常性的磋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合作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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