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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游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日期:2008-11-05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就旅游业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提出对策。

  《意见》认为,自然生态、资源、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以气候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对我国旅游业发展产生着现实和潜在的影响,要充分认识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

 

  《意见》要求各地立足全球气候变化趋势,充分认识区域性气候变化的特征和规律,全面把握对旅游业的不利与有利因素。其中不利因素有三:一是气候变化对旅游资源保护的挑战;二是气候变化导致旅游产品开发的难度加大;三是极端气候事件对旅游业影响明显加剧。

 

  《意见》提出,气候变化是长期渐进的过程,旅游业要积极适应气候变化趋势,充分把握可利用因素,因势发展,顺势发展。一要把气候因素纳入旅游业发展全局之中。二要积极把握气候变化的有利因素。要善于利用和整合因气候变化衍生的新型旅游资源,重视开发与气候因素密切相关的雾凇、雪凇、云海、雨景、雪景等旅游产品。充分利用气候变暖延长的适游期,重点提升传统旅游产品,适度增加旅游新产品,加强引导客源流向,积极发挥气候变化有利因素的促进作用。三要主动防御灾害性气候事件。要针对气候变化引发的各种灾害性事件,分类采取预防性措施,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和设施维护。

 

  就主动减缓气候变化,《意见》要求全行业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旅游产业优势,坚持绿色发展,自觉节能减排,主动减缓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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