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瑞士发展与合作署日前在北京共同主办了中国—瑞士气候变化法律论坛。瑞士代表认为,将能源和交通的相关立法与气候变化关联非常有效,政策协调可以产生显着效果,地方是突破的关键,污染者必须付费是解决环境难题的必要手段等。
与会者就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立法和政策、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温室气体排放权的国际交易等议题展开讨论,并就国家、地方和企业3个层面的制度、政策、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此外,CDM(清洁发展机制)运行的相关机制也是论坛讨论的热点。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现有运行机制是否完善、减排量的定价等成为双方共同关注的话题。
瑞士代表介绍了瑞士的气候变化立法和政策实施情况。据介绍,瑞士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很高,其发电40%采用核能,60%采用水电;自愿减排协议和二氧化碳税收是其实现减排的有效措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州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制定降低或消除空气污染影响的行动计划,低于州减排总量控制的减排量可以在联邦交易等。
来自中国和瑞士的政府官员、学者和企业代表近60位参加会议并展开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