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东部片会在海口市召开。会议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框架和主体内容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河北、辽宁、福建、广东、山东、海南等东部11省市发展改革部门代表40余人参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苏伟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1—2020)是我国首次编制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这一规划是统筹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的需要,是推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助于破除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形成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促进机制,切实提高我国可持续发展能力,也有助于我国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对顺利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会上11省、市发展改革部门代表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还征求了地方对《“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