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十二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将分别降低16%和17%。这一指标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供了重大机遇。
落实国家“十二五”减缓气候变化工作目标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将应对气候变化指标与民生指标、GDP指标相结合。改变片面追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发展理念,把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结构节能工作力度,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加大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
第二,增强科技支撑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参与节能技术创新。建立动态的行业增长与用能增长相挂钩的评价体系,把行业的总产值、利税与能源消耗增幅挂钩,推动节能调控的有序化、科学化。鼓励中小企业参与节能技术创新,规范市场,避免低价竞争,通过技术引领产业化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第三,积极安全高效开发核能,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低碳清洁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是中国能源的长期重大战略选择,是调整能源结构、实现减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建议吸取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的经验教训,大力加强国家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监管能力以及核电企业核安全文化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同时合理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科学发展水电,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广天然气发电和环保型煤电机组,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能源利用结构。
第四,建立倒逼机制,设置国家“十二五”能源消耗总量约束性指标。建议“十二五”期间在坚持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指标的同时,设定一个合理的能源消耗总量的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方,通过能源消耗总量的倒逼机制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五,高度重视林业、农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增加森林、土地和海洋碳汇能力。建议继续实施碳汇造林项目,促进碳汇林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土地利用变化及海洋碳汇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大力发展农业及生态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碳汇的多种措施,不断提高生态系统的碳固定和碳中和能力,并适时纳入国家固碳减排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