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齐忻敏报道 8月23日,笔者从山西省人民政府获悉,《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开下发,即日起实施。
《办法》紧密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强调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重点领域的主要工作内容,在监测环境温室气体浓度、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核定区域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单位GDP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全社会气候变化意识、降低气候变化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办法》明确提出,气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温室气体监测统计系统和气候变化监测评估系统,加强对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的监测,增强对干旱、高温、洪涝、霜冻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提高对气候变化的预测能力,开展对农业、林业、水资源、生态环境和敏感行业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编制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及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
据悉,该《办法》共5章57条内容,是由山西省气象局和省政府发改委共同拟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