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5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1.4%等约束性指标,并提出了经济增速预期目标7%,资源产出率提高15%以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政策导向。这充分表明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心。为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中国将从以下十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中国已将“十二五”能耗和碳强度下降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方,相应的任务落实到部门和行业,通过进一步健全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对地方、部门节能减排、降低碳强度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问责制。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和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形成节能减碳的产业体系。
三是优化能源结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生产和利用,鼓励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加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水电,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四是实施重点工程。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100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50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5个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实施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控排技术示范工程和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示范项目。继续实施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努力增加森林碳汇。
五是加强节能低碳管理。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绿色建筑行动和“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强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大力推动全社会低碳行动,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场馆等创建活动。
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即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乡镇,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由试点向示范推广的转变。
七是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科学研究。组织开展节能减碳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攻关。实施节能减碳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重点支持高效节能电机、半导体照明、低品位余热利用等关键低碳技术与设备产业化。
八是完善相关经济政策。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深化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等支持机制。推动落实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
九是扎实推进低碳试点。深入开展五省八市低碳试点,编制试点省区和城市低碳发展规划,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低碳发展模式,率先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适时扩大低碳试点内容和范围。开展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商业等试点示范。
十是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健全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推广节能减碳市场化机制,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暂行办法,推动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制度。
中国“十二五”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的确定,是统筹考虑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着眼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对增强世界各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今日中国》发表署名文章提出十项重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