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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要点发布
日期:2012-02-07 来源: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日前印发《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行动要点》,提出5项林业减缓气候变化主要行动、4项林业适应气候变化主要行动和6项加强能力建设主要行动。

 

  《行动要点》以实现林业“双增”目标为核心任务,坚持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和国家自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相结合、林业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相结合、扩大森林面积增加碳储量和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碳汇能力相结合、增加森林碳吸收和控制森林碳排放相结合、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5项原则。主要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造林任务3000万公顷、森林抚育经营任务3500万公顷,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21.66%,森林蓄积量达143亿立方米,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84亿吨;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湿地面积达到4248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13%,90%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80%以上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初步建成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

 

  《行动要点》在减缓领域提出“十二五”林业应对气候变化5项主要行动。

 

  一是加快推进造林绿化。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十大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培育特色经济林、竹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珍贵树种用材林等。二是全面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建立健全森林抚育经营管理体系,研究建立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新机制,完善森林抚育补贴制度。三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构建全国林地“一张图”,完善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和政策,严厉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强化森林灾害防控。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体系建设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监测预警、应急防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依法开展林业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培育新兴林业产业。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木材及林产品储碳能力,编制实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加快能源林示范基地建设。

 

  《行动要点》在适应领域提出“十二五”林业应对气候变化4项主要行动。

 

  一是科学培育健康优质森林。加大林木良种选育和应用力度,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良种苗木培育,合理选择造林树种,科学配置林种,优化森林结构,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化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布局,加强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重点物种保护力度,加强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地区植被保护力度。三是大力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泥炭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湿地公园发展,推进国家湿地立法工作,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增强湿地储碳能力。四是强化荒漠和沙化土地治理。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加大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在西北干旱区和部分半干旱区规划建设国家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行动要点》还在加强机构和法制建设、建立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开展试点示范、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加强宣传引导等6个方面提出了加强能力建设的主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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