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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立法民主立法 气候变化应对法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12-03-2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俊

  在国家发改委及环境保护部的协调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担的中国—瑞士双边合作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应对法》(建议稿)(以下简称为“建议稿”)已完成初稿起草工作,并于近日向国内外公开征集修改建议。

 

  “建议稿”把“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科学应对全球和区域气候变化,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作为立法目的,并围绕立法主线设计了可持续协调发展、减缓与适用并重、自愿减排和强制减排相结合、科学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协调和社会参与的原则,设立了规划、政府责任、煤炭总量控制与排放配额交易、排放收税或收费以及信息公开五大制度。

 

  此项目由法学泰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王家福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常纪文牵头,由常纪文担任首席研究专家。在研究团队中,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周珂等法学专家外,还有气候变化专家潘家华、陈迎,以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王靖等人。

 

  据悉,中国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也将在国家发改委的协调下提交《气候变化应对法》(建议稿),国家发改委将对3部稿子进行综合协调。这种在政府部门协调下,多头委托权威单位研究起草环境资源立法的方式,在我国尚属首次,体现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

 

  “建议稿”全文及研究起草说明已在中国网全文发布(http://news.china.com.cn/txt/2012-03/18/content_24923504.htm),公开征集建议至今年4月30日,意见提交邮箱为changjiwenlaw@yahoo.com.cn。待修改完成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将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提交正式的“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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