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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日期:2014-03-12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刘乾 张晓璐报道 近日,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内蒙古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自治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全面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从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条件、主要目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的主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工程、能力建设、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对相关工作做出宏观指导。并要求在根据不同类型和地域的生态系统对气象要素的敏感性,建立森林、草地、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的气象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基础上;完善气候变化对农牧业生产影响评估系统;同时,实施气象灾害预警评估服务工程、气象为农牧服务工程、短期气候预测与气候变化工程,并建立健全气候变化观测监测系统,加强对气候变化风险和各类极端气候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建设和风险管理,提高极端气候事件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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