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光
今年3月25日至30日,在日本横滨召开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38次全会,审议通过了IPCC第五次评估第二工作组的《气候变化影响、适应和脆弱性》报告。报告由来自70个国家的309位作者(包括12位中国科学家)历时6年完成,其间经过了各国政府和学术界的多轮公开评审。报告基于大量的最新科学研究成果,以气候风险管理为切入点,系统地评估了气候变化对全球和区域水资源、生态系统、粮食生产和人类健康等自然系统和人类社会的影响,分析了未来气候变化的可能影响和风险,进而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强调了通过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推动建立具有恢复力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重要性。报告给出的主要评估结论,体现了当前国际学术界对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的研究进展、学术水平和主流理念,并影响正处于艰难阶段的国际气候变化谈判进程,以及将于今年9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同时,报告内容也将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提供许多可供借鉴的途径、技术和经验。
一、气候变化将继续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报告认为,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广泛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面临的风险。相对于人类活动而言,自然生态系统更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很多地区的降水变化和冰雪消融正在改变水文系统,并影响到水资源量和水质;部分陆地和海洋生物物种的地理分布、季节性活动、迁徙模式和丰度等都发生了改变;气候变化对粮食产量的不利影响比有利影响更为显著,其中小麦和玉米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相对水稻和大豆更大,小麦和玉米平均每十年分别减产约1.9%和1.2%;近期出现的热浪、干旱、洪水、热带气旋和野火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气候灾害,显示了自然系统和人类社会在气候变化面前的脆弱性。此外,气候灾害还可能加剧一些地区原有的冲突和压力,影响人们特别是贫困人群的生计,从而进一步降低当地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适应能力。
随着未来气候变化幅度的不断增大,气候风险将显著增加。报告评估了未来气候变化对水资源、农业等11个领域和亚洲、欧洲等9个区域(大洲)的影响。报告认为,如果全球升温幅度比工业化前(1750年)高出1℃—2℃,全球将面临中等至高的气候风险,若温升达到或超过4℃,全球所面临的风险将达到高至非常高的水平。在区域尺度上,气候变化将对水资源、海岸系统和低洼地区、全球海洋物种、粮食安全产生负面影响。许多风险集中体现在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则更多面临水资源、食物和收入上的风险。对大多数经济部门而言,温升2℃左右可能导致全球年经济损失占其收入的0.2%—2.0%。其中亚洲面临的关键风险主要体现在河流、海洋和城市洪水增加,对亚洲的基础设施、生计和居住环境造成大范围破坏,与高温相关的死亡风险及与干旱相关的水和粮食短缺造成的营养不良风险也将上升。
二、以气候风险管理为切入点,减少和管理气候变化风险
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会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产生影响,而社会经济路径、适应和减缓行动以及相关治理又将影响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人类可以采取适应行动缓解风险,同时社会经济发展路径特别是减缓选择又会改变人类对气候系统的影响程度,进而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总体而言,气候变化、影响、适应、社会经济过程等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单向线性关系,需要在一个复合统一的系统框架下予以认识和理解。
报告强调,对于已经和即将发生的不利影响而言,适应的效果更为显著,但控制长期风险必须强化减缓,近期关于减缓和适应的选择将对整个21世纪的气候变化风险产生重要影响。由于没有普适的风险管理措施,适应行动必须因地制宜。国家应建立法律框架,保护脆弱群体,提供信息、政策和财政支持,并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协调适应行动;地方政府和私营部门则需在促进社区和家庭风险管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报告提出了气候恢复力路径的概念,并认为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下主动适应的必由之路。报告认为,气候变化程度的加剧会导致适应极限的出现,减缓行动的延迟将减少未来气候恢复力路径的选择余地,而经济、社会、技术和政治决策行动的转型将使气候恢复力路径成为可能。
三、近年来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重发,风险加大
本世纪以来,我国高温、强降水、干旱、台风、低温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出现新特征,对农业生产、城市运行、人体健康、能源调度以及环境保护均构成威胁。2000—2013年,全国极端高温范围占全国的27.4%,是常年的2.2倍。据统计,2000—2012年我国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明显增加,平均每年2500多亿元,其中2010年超过5000亿元。预计到本世纪末,我国仍将保持升温态势,我国粮食、水资源、生态、能源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将面临巨大风险。
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围绕着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防御,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了大量努力,开展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重大灾害的监测与预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以及基于分灾种的风险区划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积极采取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
报告聚焦于气候变化的风险,关注气候、影响和社会经济活动的相互作用,并从多层面强调发展路径、适应和减缓行动以及治理措施的正确选择可以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报告客观评估了气候变化影响及适应的最新成果,较全面地反映了国际科学界在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未来风险和适应机遇、管理未来风险和增强气候恢复力等方面的最新科学认识。我们应该积极评价该报告,认可全球气候变化已经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一事实,做好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讲工作,为科学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出的增多增强趋势,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将日益加大。应从国家战略层面重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应对工作,把防御和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确列入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中,在战略高度上认识应对气候风险的长期性和紧迫性,加强防御和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建立防御极端气候事件的长期战略机制。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和财富的进一步集中,以及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无序建设等情况,将加剧极端气候灾害的风险。在城镇化建设中,应重视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在组织修订城市规划设计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各地气候特点和气候承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法制化建设,减少城市气候脆弱性。应坚持以适应为主导,通过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落实各行业和领域适应气候变化任务,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适应格局,切实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为国家的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幸福,做出我辈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