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布《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年)》。《规划》提出,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打造低碳支柱产业、构建瓦斯抽采利用园区……争取到2015年,山西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7%,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5年累计下降45%。总之,要“在煤炭(高碳)资源富集区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早日摆脱资源魔咒,把高碳赚来的钱用于低碳转型”。
《规划》指出,山西省将探索建立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形成推动产业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的倒逼机制。同时,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分解落实机制,新增能耗分配与产业布局调控机制,将总量分解目标落实到市、县级政府,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范围,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强化政府责任和政策导向作用,到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1亿吨标准煤。
《规划》还明确指出需重点节能的领域。如重点强化工业节能,推进冶金、焦化、建材、化工行业等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电能、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在推进能源低碳化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山西省将继续加快实施“气化山西”战略,利用过境输气管道,争取天然气配额,稳步提高天然气利用规模,重点推进地面煤层气开发和井下瓦斯抽采,形成“河曲—保德、临县—兴县、永和—大宁——吉县、沁南、沁北、三交—柳林”六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基地,构建“晋城矿区、阳泉矿区、潞安矿区、西山矿区和离柳矿区”五大瓦斯抽采利用园区。
同时加快民用燃气、车用燃气和工业燃气利用,扩大社会和企业用气规模和范围,有效替代燃煤和燃油,降低能源碳排放强度。到2015年,山西全省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实现燃气在民用领域全面替代燃煤,重点工业领域部分替代燃煤,设区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基本实现燃气化,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力争达到12%左右。
在新建建筑中广泛应用节能低碳技术。《规划》指出,在重点耗能领域——建筑领域,将有计划地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供热(制冷)规模化应用等节能低碳技术。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新型节能保温建筑结构体系,加大节能灯具、高效冷却塔等节能低碳产品的应用。尤其是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建筑生态城(区)试点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占新建建筑的40%,力争新建建筑中绿色低碳建筑比例达到20%,建成100家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到2020年,逐步提高绿色建筑、低碳建筑比例,开展被动式建筑和零碳建筑示范。